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网站备案及IP地址备案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及IP地址信息备案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   我局拟定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及IP地址信息备案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通过广泛征求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的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规定》下发给各单位,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联系我局信息安全处。该《规定》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话:029-88333377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  及IP地址信息备案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及IP地址信息备案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省网站备案信息和IP地址信息的准确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工信电管【2010】64号)和《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第34号令),2012年,我局将根据接入服务提供单位(本省、外省)每月提交“核验单”的审核通过率和IP地址报备情况,对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落实情况及省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IP地址信息的备案工作提出如下规定:    一、对于上月提交“核验单”审核通过率低于60﹪(含60﹪)的单位,次月将停止该单位网站备案信息审核,责令其进行整改。     二、对于连续2个月提交“核验单”审核通过率低于80﹪的单位,第三个月停止该单位网站备案信息审核,责令其进行整改。    三、停止审核整改时限为1个月,被整改单位应该从工作机构、审核制度执行、审核人员配置等方面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合格的,恢复网站备案审核,整改不合格的,继续停止审核,直至整改合格。    四、对于上月提交“核验单”审核通过率高于90﹪的单位,次月将对该单位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抽查式审核。    五、每月底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ICP/IP/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shxcainfo.miitbeian.gov.cn)公布当月各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网站备案审核通过率和被停止审核的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单。    六、省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IP地址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工信部ICP/IP/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www.miitbeian.gov.cn)如实、完整的进行报备。需报备的IP地址信息包括:备案单位基本情况、备案单位的IP地址来源信息和分配使用信息、向其他用户分配的IP地址信息、自带IP地址的互联网接入用户信息。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IP地址报备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首次发现IP地址信息报备不准确的,我局将对其书面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对再次检查发现仍有报备不准确情况的单位,我局将在次月停止其网站备案审核一个月。    八、被停止审核的接入服务提供单位,要做好对外宣传和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由此引发网站主办者对接入服务提供单位投诉的,我局将延长对该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停止网站备案审核的时限。    九、为了方便集中上报和集中审核,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为接入服务提供单位上报备案信息数据和真实性核验单时间;第二周和第四周为我局集中审核时间。未按要求上报的,自动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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