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管局公示空壳主体和空壳网站(第33批)

为了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系统升级启用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279号)中关于“清理空壳网站和备案信息不准确的网站”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信息的准确率,工信部制定了《空壳类备案数据清理工作方案》,对空壳类备案数据进行清理。现将第三十三批空壳网站和空壳主体数据公示如下,请各接入商、网站主办者及时处理,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后将对备案信息进行注销。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201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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