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ICP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表后“填写须知”不切合要求者申请视为作废

申请日期:必填
注销备案信息
申请种别*
(请选择其中一项)
○1.注销本单元备案 ○2.注销他单元备案
申请依据*
(请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
并填写以下响应资料) □主体依据(如主体冲突或注销删除本单元备案请选此项)

□域名依据(如域名冲突请选此项,并准确填写该域名)
以系统查询为准 注销备案主理单元名称*
注销备案号*
注销备案域名列表*
注销缘故原由及备注(必须填写详细缘故原由)*

申请单元信息
申请单元名称* 单元公章(个人署名)*
申请单元证件类型*
申请单元证件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含*必填)

填表须知
(本页是填表须知,不必打印,请只打印申请表,另附上相关证件一并提交)

1. 本表适用规模:备案号为“鄂ICP备”开头的所有备案信息。若备案号(主体)为湖北省以外的,请找相关省通讯治理局处置惩罚。
2. 备案号分为主体备案号和网站备案号两种;
l 主体备案号花样为“鄂ICP备X号”(X为8位数字)
l 网站备案号花样为“鄂ICP备X号-1” (X为8位数字)
3. 申请种别以现实情形举行选择,注销本单元(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本单元备案”;注销其他单元(个人)备案信息的请勾选“注销他单元备案”。
4. 按申请依据可分主体依据与域名依据两种;
l 主体依据即主理单元有用证件;
l 域名依据即域名证书;填写注销申请时请对应详细情形说明缘故原由。
5. 注销申请只适用于备案号的注销,不包罗对备案信息中的域名列表举行添加和删除修改。
l 若注销所有备案信息,请填写主体备案号以及所有域名。
l 若注销个体网站信息,请填写网站备案号以及对应的所有域名。
6. 注销备案信息部门所填写的内容应与备案治理系统www.miitbeian.gov.cn的“公共查询”显示的内容一致。
7. 请凭据以上情形使用A4打印纸打印《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纸张不符、证件不全、未准确清晰完整填写者,视为无效申请。
8. 申请者必须提供以下质料:
A.若申请者为单元,申请表须盖公章;若申请者为个人,须手写署名;
B.单元有用证件(如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证)复印件、单元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
C.选填域名依据时还需提供域名注册证书(域名注册单元必须与申请单元一致;域名注册人为个人时,需提供域名注册机构出具的注册人证实,标注域名注册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
注重:若单元信息发生过变换,请提供证件发表机构出具的变换证实。无公章的个体工商户,请另附营业执照上“谋划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9. 申请质料只吸收邮寄形式,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89号501,备案收,电话027-87796833/22
10.自收到申请后3个事情日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复至申请表上的联系人邮箱。
11.请申请人自行在备案系统www.miitbeian.gov.cn “公共查询”核实处置惩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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