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编号规则调整通知:一域名对一号

凭据工信部《关于调整非谋划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规则的通知》(工信管函〔2019〕633号)文件要求:于2019年4月22日起,为增强非谋划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治理事情,对现有ICP备案编号规则举行调整,调整后变为“一个域名对应一个备案编号”,新申请备案的根据新规则发放,已备案的逐步举行调整。

自2019年4月22日起,不切合以下要求的备案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一、首次备案、新增网站时:一个网站仅允许填报一个域名;

二、变换备案、变换网站时:若变换的网站为单域名网站,则克制对域名举行变换;(已备案域名不使用时,请注销网站后再提交新域名的备案);若变换的网站为多域名网站,则只允许在原有域名列表基础上保持域名稳定或淘汰域名。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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