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8死19伤车祸事故原因查明(明罐车司机存在超速问题)

“现场惨不忍睹!都是超速惹的祸!”近日,四川绵阳江油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肇事,一辆罐车与一辆客车、一辆面包车、一辆吉利私先后家车相撞,事故造成8人死亡19人受伤。目前,初步查明罐车司机存在超速问题,司机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常言道,十肇九快,不出所料,经过调查,此次肇事的主要原因还是罐车超载超速所导致的。从事发时的视频来看,现场非常恐怖,罐车速度很快,与对向行驶的大客车发生碰撞后,已经完全失控,之后又与面包车和私家车发生碰撞。虽然事故鉴定报告尚未出具,但可以判断罐车司机应该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造成二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就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何况本案造成8人死亡,即便罐车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量刑也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管司机受到如何处罚,既然不幸发生了,就要考虑死者的民事赔偿。首先罐车司机及其所在企业肯定要负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希望保险可以齐全,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再由公司负责赔偿。其次,此次事故死者主要是大客车的乘客,根据法律规定,大客车所在运输公司对乘客的生命健康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823条规定: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具体到本案中,大客车所在运输公司对乘客的伤亡先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后再向罐车司机一方索赔。最后,大量的交通肇事案件提醒我们,行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大家说是不是呢?欢迎评论!#四川8死车祸原因查明:罐车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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