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被降职为前台(工作15年月薪2)

老周是深圳一家公司的物流系统部总监,在公司开办时就进入,他学历不算高,但肯吃苦也好学习,一路从基层小仓管干到了物流系统部总监,一晃之间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5年了,一路涨工资,现在每个月工资两万五,还有数目不菲的年终奖,他非常满意。但是呢人算不如天算啊!人到中年,40多岁的老周从去年起就被公司老板开始不待见了,年龄大,工资高是个主要原因,而且公司也在这几年进行组织架构的大调整,各个岗位上都用了很多年轻人顶替了年纪大的老员工。于是也就开始从老周等几名公司老员工下手了。公司先是安排人事部经理与老周等几名老员工协商,让他们自己离职,也体谅他们这么多年的功劳和苦劳,多多少少可以给点钱,但这笔钱远远达不到依法该给的补偿金,老周等几名老员工坚决不同意。几经谈判,没有结果,于是公司给老周等几名老员工下达了一份书面通知:安排他们到公司办公大楼前台上班,并规定了上班时间和工作内容,就是配合前台迎宾小妹接待客人、倒茶端水之类的事情。按照公司的说法,20多米长的前台够你们几个人坐的了,也挺气派!那么公司为什么要出这么一招来对付老周他们呢?这就是很多公司想出来的损招,不同意协商离职,那好吧,给你调岗吧,让你没面子,逼你老周自己主动辞职,这样公司就不用给钱了,可谓是一举两得,在这里我只想跟公司说,不懂法,真可怕!那么调岗是公司的自主经营权吗?公司可以随意调岗吗?我国法律确实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合法合理调岗属于自主经营权,违法不合理乱调岗位肯定就不行!什么样的调岗才是合理合法的调岗呢?第一,调岗是基于企业的管理需要或因劳动者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导致;第二,调岗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低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第三,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公司将身为总监的老周调岗到前台,天天大庭广众之下做迎来送往、端茶倒水的事很明显,就是侮辱性和惩罚性的行为,目的就是让你受不了自己辞职;第四,调岗不会增大劳动者的劳动成本。比如有此公司为了逼迫员工自己辞职,从这个城市调岗到那个城市,不协商一致也不行。在本案中,公司对老周等人的调岗显然没有基于员工的工作能力考虑,具有明显的侮辱和惩罚性质!那么,老周等人收到公司的调岗通知书后做了什么呢?这个也是我教他们的,一步一步来,我们来看下老周等人是怎么做的吧!第一步,明确书面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司这样的调岗是明显的侮辱和惩罚性质,他们不予接受与认可;第二步,老周等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于公司作出违法调岗的第三日向公司集体发出并送达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公司收到通知书后与相关人员作了妥善交接并离职了。第三步,老周离职后,当即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被迫离职补偿金等总计费用40余万元。这个案子是我一路跟进并指点的,最近老周等人的劳动争议案件已经二审终局了,赢得非常完美。其他人就不多说,讲讲老周的仲裁及诉讼结果吧!老周要求的经济补偿金40多万,当然还包括其它的一些费用另案处动理,最终经过一裁两审全部都判赢,而公司是一输再输输了个干干净净,终审判决赔偿老周12个月的工资及其它一些费用等合计30万元。再说句题外话,如果老周的这家公司强行直接辞退老周,那就是妥妥的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老周经济赔偿金60万元,这笔钱看起来多,但老周在公司辛苦工作15年被老板无情扫地出门,我认为也是应得的。最后,做个推荐,欢迎关注并支持我在今日头条上发表的专栏《劳动争议不担忧,职埸维权看老周》或者《劳动仲裁社保纠纷文书撰写大讲堂》。成为我的专栏用户可加微信并长期提供免费咨询并帮助打赢劳动争议、社保纠纷的官司,我将一定认真帮助你、指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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