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的重要批示和7 月3 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建房管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 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二、严禁乱占耕地建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 房新增问题,任何乱占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在耕地或其它土地上非法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一律依法强制 拆除。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以及违法改建、扩建、加层等违法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发现一 起拆除一起。三、严格审批程序。对任何农村建房,必须依法依规批准,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 号) 文件规定申请批准,凡没有经过依法依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申请边修建,凡是新增的违法违规建房,一律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四、严查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查严控强占、多占、非法出售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以及违法改建、扩建、加层等违法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建房,以及对农村违法建设行为监督、制止、查处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畅通举报渠道。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平坝区自然资源局:0851-34224258平坝区农业农村局:0851-34224135 特此通告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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